質保提交成功,即生成質保啟用日期
| 電池系列 | 分級質保 | 能量判斷標準 | 更換標準 |
|---|---|---|---|
| 60V電池組 | 1-24個月 | C≤80% | 更換新電池 |
| 24-36個月 | C≤70% | 更換新電池 | |
| 備注 |
1、'C'為能量,單位為WH。 2、能量測試在常溫(23-28℃)下,使用配套的專用鋰電池充電器進行充電,滿電后以0.5C放電容量乘以標稱電壓為準。 3、更換新電池期間出現硬件故障(銘牌、把手等易損件除外),使用全新的備件更換。 4、上述質保期規定僅針對居民家庭自用車輛鋰電池,商用或特殊用途車輛(如快遞車、外賣車等)鋰電池質保期雙方另行協商。 |
||
店鋪負責授權區域內售后問題的初步處理,重大質量問題由企業售后提供服務支持。
質保期檢查:以產品外殼打碼或噴碼為準,檢查生產日期、質保日期是否有違法修改。
外觀檢查:產品殼體是否有拆開現象,外觀是否有破裂、變形,標簽、提手是否完好等。
| 序號 | 故障類型 | 電池處理標準 | 備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過放、過充 | 報廢或折價處理 | 可有償更換,按公司收費標準 |
| 2 | 私自維修、拆裝、改動 | 終止質保或報廢 | 可有償更換,按公司收費標準 |
| 3 | 外殼磨損、破損 | 有償維修 | 內部電池無損傷,外殼可有償 更換,按公司標準 |
| 4 | 人為電池進水 | 不予以質保 | 原路退回,購買新電池 |
| 5 | 超出質保期 | 折價處理 | 有償更換,按公司收費標準 |
| 6 | 非“快點”品牌電池 | 終止 | \ |
| 7 | 篡改生產日期 | 終止并沒收 | 給予相應處罰 |
| 8 | 涂改質保憑證 | 原路退回 | 質保憑證與實物不符,無質保 |
非質保電池處理標準往返運費、檢測費、維護費等,
由乙方或其經銷商自行承擔。